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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

【三抓三促·主动创稳】食品安全诉讼维权 法官调解化解纠纷 -银河注册送38元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雯、柴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7/24 10:20: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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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民生活健康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肃州区法院小额速裁庭柴丽团队调解处理了一起食品安全纠纷。

案情简述

    张先生携带妻儿到肃州区某餐厅就餐,共同庆祝结婚纪念日,原本其乐融融的情景被孩子的哭声打断,随后孩子从嘴里吐出一口食物,食物中掺杂了少许钢丝状物,张先生找来餐厅老板理论,餐厅李老板本想赔礼道歉并给张先生免单,但是张先生担心孩子是否受伤,在现场情绪过于激动,言辞犀利,以至于双方矛盾升级。张先生一气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餐厅以账单金额的10倍予以赔偿。

    双方到庭后虽然时隔多日,仍然情绪激动,张先生认为,自己孩子尚小,如若不慎将异物吞咽后果不堪设想,李老板的餐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李老板支付用餐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而李老板也气不过,称其餐厅内从不使用钢丝状的清洁用具,是张先生恶意栽赃讹诈。柴法官了解案情后,看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释法说理下,张先生情绪缓和表示能理解了李老板做生意的难处,李老板也清楚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表示在日常经营中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双方握手言和,张先生同意李老板当庭向其赔偿600元,并当庭申请撤诉。

     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处,把人民的需求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进行餐食的加工制作。接触食品的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分类存放,分开使用;按保存条件分类储存食品原料、成品和半成品等,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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