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并开展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部分及总则部分修订内容解读,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主持会议。
刘宏伟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先后三次进行修订,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坚持学懂弄通、知行合一,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刘宏伟要求,要在“学”上下功夫,把精力用在“学纪”上。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坚持融会贯通学,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联系实际学,把学习党纪贯穿学习、工作、办案的全过程,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锻造成坚守铁规禁令的硬脊梁,转化为提高案件质效的真本事,更好地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和使命,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知”上存敬畏,把心思放在“知纪”上。要紧扣如何把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将执法办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纪管理约束之下,做到用党纪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规范行为。要在“明”上有底线,把标尺放在“明纪”上。要自觉对照《条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检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绩效指标短板,通过“学习——查找问题——知不足——明纪”这样一个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要在“守”上见行动,把言行放在“守纪”上。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确保读书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院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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