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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肃北县法院:涉企纠纷终调解 为民司法践于行 -银河注册送38元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杜兰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7 9:43: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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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合同类案件诱发原因多元,还会涉及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问题,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因此这类案件的审理周期普遍较长。为将矛盾实质性化解,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秉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理思路,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化解当事人矛盾,获得企业点赞。

时间追溯至2023年8月26日,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某电力公司的集电线路基础工程,某建设公司现场负责人洪某找到原告后让其做该项目的铁塔础工程。2024年洪某向原告出具了集电线路基础工程施工队结算清单后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80余万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梳理案情,由于案件被告之间存在层层转包关系,且存在已支付工程款有代付垫付和涉案外人参与等情形,案件审理难度大。

“既然你起诉我,咱们就把官司一打到底!所有证据的证明目的我们均不认可!工程价款明显超出合同约定和合理范围!对总合同印章及签字确认人和时间的真实性有疑义!....”。在首次开庭的现场,被告的态度表现得十分坚决,一场庭审下来争吵不断,原告也是誓不让步。一条条主张,一处处疑问,都是摆在承办法官面前急需跨越的大山。

再次开庭,承办法官就上次庭审遗留问题进行提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认真查看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了解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认为存在调解的基础。鉴于此,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心平气和地协商、消除矛盾隔阂,在经过长达4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司法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起点。该案的成功化解,是肃北县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其积极履行司法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又一典型案例。今后,肃北县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站稳群众立场,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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