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法宝,是吸引凝聚发展要素的重要途径,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努力践行“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化解涉企纠纷的能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司法力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1年甘肃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焦油合作协议,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按50元每吨支付利润,协议签订后,双方账目发生变化,将利润变更为100元每吨并实际履行。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共计应付甘肃某新能源有限公司5300000元,后经催要,除去已付款项外,剩余的4080558元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迟迟未按照合同期限履行。为保障公司权益,甘肃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案件诉至法院后,甘肃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诉讼保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后由执行局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被保全公司玉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遂来法院协商处理案件。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双方均为企业,为避免被保全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同时保障申请保全公司的合法利益,要求被保全公司将保全案件款足额凑齐,并存至已冻结的某一银行账户。被保全公司将足额的案件款存至该银行账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执行法官遂将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予以解冻,以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至此,既合法保障了申请保全公司的诉讼请求,也避免了对被保全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达到了双方共赢的效果。
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是要抓好营商环境。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把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以司法之力用心用情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为激发企业活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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