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达7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案件,经主持调解,二被告当日即协调支付剩余工程款70余万元,双方“成年旧账”一笔勾销。
月元建筑公司从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敦煌一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该工程由河北某发电企业开发建设。月元建筑公司完工后,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剩余工程款70余万元未给付,月元建筑公司遂于10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为快速化解此案,立案法官在立案时即组织三方进行调解,了解到陕西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的原因之一为发包方河北公司也拖欠陕西公司的工程款未支付,办案法官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河北公司,经过耐心分析梳理,分析利弊,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河北公司同意向陕西公司支付拖欠月元公司的70余万元工程款,陕西公司也在收到款项的当日即向月元公司支付了案涉的工程款,最终月元公司向本院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是七里镇法庭积极探索涉企案件调解模式,服务辖区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四调”工作法向工业领域延伸,对涉企纠纷实行立案前马上调,诉中积极调,判前诚意调,判后跟踪调等一系列调解措施,并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服务点,积极开展涉企纠纷诉源治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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